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做好疫情防控和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2-19 14:00:00 点击: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切实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相关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两个维护”,持续强化疫情防控和正风肃纪责任担当,切实做到知责、履责、尽责。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近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开展纪律教育、警示教育,通过提醒约谈、短信微信通知等方式重申“十个严禁”要求,督促党员干部强化自我约束、严守纪律要求、厉行勤俭节约。

二、加强疫情防控,落实防控职责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认真研究部署,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节日期间有关工作。深入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方针,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侥幸心理,科学合理调配防控力量,党政同责,分级负责,从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决防止出现疫情反弹。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紧盯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政策措施履职不力问题,着力整治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保障师生员工平安有序学习工作,安全出行。

三、紧盯苗头倾向,从严纠正“四风”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高度关注“四风”重点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靶向发力,严防“四风”反弹回潮。从党员领导干部抓起,对于落实《通知》部署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漠视群众利益,对群众诉求冷硬横推,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借节日之机搞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纠正、严肃查处。深挖隐形变异“四风”,深化整治各类节日期间享乐奢靡和餐饮浪费问题,切实增强工作实效。

四、加强监督检查,形成监督合力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过问、部署节日期间自查自纠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通过自查自纠,堵漏洞、补短板、强措施,切实防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发生。校纪委委员要强化对所联系基层党组织的督促检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与财务、审计等部门之间的密切协作,进一步畅通党员、师生监督渠道,形成监督整体合力。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对不知敬畏、顶风违纪的严查快处,对问题频发、失职失责和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的严肃问责。

省纪委监委元旦春节期间举报方式:

来信请寄:山西省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030021)

举报电话:0351-12388

网上举报:http://shanxi.12388.gov.cn/

同时,可在微信手机客户端搜索“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公众号,选择关注后,通过“‘四风’随手拍”专栏举报。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 临汾市畜牧中心(市畜牧兽医局)原党组书记、主任(局长)张志宏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张志宏违规使用单位4张公务油卡在临汾、上海、海南等地为其本人及亲属车辆加油,金额共计4.39万余元。其中,张志宏在2019年2月退休后,仍违规持有单位公务油卡并为个人车辆加油1.27万元。2020年7月,张志宏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2. 吕梁市汾阳市老干部局原局长孔宪泉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2017年、2018年春节期间,经孔宪泉批准,汾阳市老干部局虚报慰问老干部人数,借机违规发放福利3.5万余元。2017年6月,以参与表彰优秀党支部、优秀党员为由,为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人员发放福利。2020年9月,孔宪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长治市公安局五马分局清华派出所三级警长胡小兵酒后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11月22日,胡小兵酒后驾驶单位制式警车外出办理私事,被群众发现后报警,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8月,胡小兵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4. 晋城市自来水公司工程建设部主任冯福成、万通设计分公司经理李海霞、生产经营科科长张丽、设备科科长李瑞军等4人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问题。2017年10月,冯福成、李海霞、张丽、李瑞军等4人赴江苏常州、无锡考察项目期间,先后3次违规接受私营企业组织的宴请,并违规接受旅游安排。2020年5月,李海霞、李瑞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6月,冯福成、张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朔州市怀仁市吴家窑陶瓷厂厂长王根有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等问题。2017年9月,王根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公款报销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购买手机费用,共计4000余元;2017年至2018年,公款报销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车辆维修费、燃油费等,共计8000余元。2020年11月,王根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作者:纪委办公室 来源:纪委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