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9年12月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新职务相应岗位最低级别申报。
2、2010年专业技术职务变动人员(包括工人技术等级变动人员),这次申报仍按原职务申报,2011年3月按新职务相应最低岗位级别申报。
3、2010年退休人员仍按退休前管理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或工勤级别申报岗位,岗位津贴标准的80%按本年实际工作月份发放,岗位津贴标准的20%以 2011年3月考核实际完成岗位职责的部分按比例发放。
4、教师申报岗位时,应严格按照教师类型申报,大学公共课或基础部的教师须申报教学型、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教师须申报教学科研型、研究所教师须申报科研教学型。
咨询电话:6010517 6010390 6010381
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