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和《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山西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财教〔2014〕184号)精神及《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实施意见》(校研〔2015〕4号),和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和规范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管理,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给予在学习、科研等方面表现优秀的研究生,基于不同的获奖类别与等级,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服务社会,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统筹利用财政拨款、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档案需调入我校研究生院且无固定收入,并按时缴纳学费完成学籍注册。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办法另行制定,由国际教育交流学院负责实施。
第四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年限以正式注册学籍计算,硕士一至三年级。
第五条 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同时申请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
第二章 评审组织机构和职能
第六条
主任委员:杨新生刘 兵
副主任委员:张亚东侯涛 段荣娟 郭爱萍
委员:李涛郑芳 赵亮 杨雅婷
第七条 负责学院有关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初评、汇总、报审等日常工作。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科办。
第三章 基本条件
第八条 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四)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一)受到学校校纪处分者,处分期内取消参评资格。
(二)违反学术道德规范或社会公德而造成不良影响者。
(三)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者。
(四)延期毕业者。
(五)在学期间有不及格课程者。
(六)不积极参加学校或培养单位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者。
(七)研究生在校期间擅自出国者。
(八)不按时缴纳学费,逾期不注册者。
(九)其他应该取消参评资格的情况。
第十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学生实际在校情况进行评定,学籍异动者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保留入学资格研究生,在保留期内不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自正式注册学籍后可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二)因公出国(境)研究生,可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三)终止学籍研究生,终止发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第四章 奖励标准、评价指标及原则
第十一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一般于每年6月份进行,评定参照时段确定如下:
硕士所在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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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参照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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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内容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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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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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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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至一年级第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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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按生源情况或专业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队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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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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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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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至三年级第四学期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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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计分排队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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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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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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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至三年级第六学期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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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科研成果计分排队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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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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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所有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专利、竞赛等必须是硕士以后以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为第一单位发表或获得,具体材料要求、认定依据及评分细则按照《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指南(2015)》(校学[2015]9号)第三条、第四条、第八条执行。
第十三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第一学年,根据入学成绩按《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硕士生奖学金标准》发放相应等级奖学金。
硕士按生源情况或录取所在专业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队确定发放,具体方式如下:
1.推免生,每生8000元。
2.毕业于“985工程”或“211工程”院校且报考“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或中国科学院直属研究所的应届考生,每生5000元。
3.其他符合条件的考生(指除上述1、2之外的符合条件的考生)按实际人数的一定比例依据录取所在专业初试成绩排序进行奖励,每生3000元。
(二)第二学年,按如下公式进行累计评分:
M=0.3M1+0.3M2+0.2M3+0.2M4……………………(1)
:是指上一学年课程加权成绩;
:是指上一学年发表学术论文材料、专著的分
:是指上一学年的科研成果、发明专利、竞赛材料得分
:是指上一学年参加学术活动、科技活动及实践活动得分
其中M1、M2、M3加分认定依据及评分细则按照《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指南(2015)》(校学[2015]9号)第三条、第四条、第八条执行。
M4加分是指学校、学院组织安排的各类学术活动、科技活动及实践活动。参加第一次学术活动及实践活动加0.5分,每增加一次活动加0.1分。
奖励标准及占奖励总人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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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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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奖励总人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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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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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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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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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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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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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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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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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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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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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评分计算公式中,博士生、硕士生的M1、M2、M3由学院审核;M4由学院研究生导师和学院相关部门负责审核。
(三)第三学年,按如下公式进行累计评分:
M=0M1+0.5M2+0.3M3+0.2M4……………………(3)
其中,M1、M2、M3、M4所指内容与(1)式相同。
奖励标准及占奖励总人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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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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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奖励总人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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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等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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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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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统一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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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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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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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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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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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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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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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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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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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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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等奖参评对象由学院从评为一等奖学金的研究生中推荐,研究生院组织在全校范围内统一评定。获得特等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再享受一等奖学金,奖学金等级不递补。
在评分计算公式中,博士生、硕士生的M1、M2、M3由学院审核;M4由学院研究生导师和学院相关部门负责审核。
第五章 评审组织与评审程序
第十四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标准择优评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杜绝弄虚作假。通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正确引导研究生思想素质、身心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的健康发展。
第十五条 研究生一年级由研究生院根据入学招生考试录取情况直接确定获奖学生名单,报学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核定评审结果,通过财务处一次性发放。研究生二、三年级由研究生本人申请,学院评审,研究生院审核,学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核定,通过财务处一次性发放。
第十六条 评定标准应充分考虑研究生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导师和学院对其的综合评价等内容;评定标准应进行量化,所产生的评定结果应以百分制综合评分的形式进行反映,便于对研究生情况进行对比。
第十七条 评定程序按照“学生申请、学院评审、学校核定”进行。
(一)研究生本人申请;
(二)院系评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研究生院审核;
(四)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
(五)学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核定。
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
201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