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导师: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查重、评审及答辩工作安排(研〔2021〕13号),为保证学院2021年上半年硕士论文环节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各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研究生导师认真贯彻执行,并督促研究生按期完成。
环节 |
时间 |
工作内容 |
提交材料及其他说明 |
论文初审 |
3月30日前 |
研究生导师完成论文初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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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查重 |
4月1日 |
18级全体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至教务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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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级盲审 |
4月6日 |
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参加学校盲审的研究生除外)至研究生教务秘书 |
1. 学位论文(要求为pdf格式,包括封皮、摘要、目录、正文,论文需以“学号”命名。匿名评审的论文中须隐去导师及研究生本人姓名等可辨认论文来源的信息); 2. 《学位论文送审导师意见表》(导师签名); 3.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以“学号+论文评阅书”命名,评阅书中需隐去论文作者姓名) 4. 《硕士盲审论文数据表》 |
4月8日-5月20日 |
学院内部盲审+外审 |
校级盲审提交 |
3月底 |
研究生院公布校级盲审名单(参加研究生:推荐参加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研究生;质量重点监控对象;随机抽取的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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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 |
① 研究生向导师提交材料 硕士生将学位论文电子版、《硕士盲审论文数据表》以“学号+姓名”命名打包,发送给导师。 ② 导师向学院提交材料 导师对硕士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通过本人邮箱将《学位论文送审导师意见表》、论文打包材料发送至研究生教务秘书。 |
1.学位论文(要求为pdf格式,包括封皮、摘要、目录、正文,论文需以“学号”命名。匿名评审的论文中须隐去导师及研究生本人姓名等可辨认论文来源的信息); 2.《学位论文送审导师意见表》(导师签名); 3.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以“学号+论文评阅书”命名,评阅书中需隐去论文作者姓名) 4.《硕士盲审论文数据表》 |
4月8日 |
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盲审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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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盲审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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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审结果 参加盲审的研究生自行在“研究生教育综合服务平台”中查询评审结果,研究生院在收到论文评审结果(硕士2份)后,会及时在系统中录入。没有查询到评审成绩的研究生,请耐心等待。 (2)评阅书 从本年度开始,研究生院不再提供纸质盲审论文评阅书。研究生院在收到评议结果后,会及时将评阅书电子版发给学院,由研究生教务秘书转给导师,再由导师转给研究生,由研究生自行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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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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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果有未通过的,请按照《伟德国际1946源于英国研究生论文评审管理办法》申请复议。复议流程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培养过程与质量监控”模块中“办事指南”栏,疫情期间相关纸质材料均由学院提交电子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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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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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在系统中查询到评审通过后,在系统中下载《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在导师指导下,根据论文评阅书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认真填写。导师审核通过,方可申请答辩。 |
《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 |
答辩申请与审核 |
5月6日-6月10日 |
研究生需在答辩前3天将学位论文及评阅书电子版发送给答辩秘书,由答辩秘书提前发送给答辩委员会委员。 |
1.建议研究生提前1-2个工作日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中提交答辩申请,并提醒导师进行审核。 2.拟于本学期毕业的研究生,需将“研究生教育综合服务平台”中“提交毕业申请”环节中的“毕业时间”设为本次毕业时间,否则将无法进行答辩审核。 |
答辩会组织 |
6月15日前 (具体时间待学院通知) |
答辩时如学生已正常返校、答辩委员也能全部到校的,采用现场答辩,其余情况(研究生或答辩委员不能到校)均采用网络视频答辩 |
网络视频答辩依照《研究生网络视频答辩工作方案》 |
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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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答辩的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根据论文评审专家及答辩委员会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认真修改,并继续填写《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导师审核通过签字确认后,方可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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